热线电话

029-86531390

专属顾问

 

库存物资退还供应商的管理方法

作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23-03-31 点击数:

由于如下原因,采购供应商的物资没有使用,形成库存积压,经与供应商协商,把采购的物资退回供应商,供应商要一定的费用补贴。常见的向供应商退货的情况有如下几种:

1、长期积压的物料(原因不明),向供应商退货。

2、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坏,也向供应商退货。

3、设计变更造成的多采购物资,向供应商退货。

无论何种情况,都看成向供应商销售库存物资,其业务流程如下:

1、同供应商签订物资出售合同。属于销售合同的一种,其价格由采购员向供应商协商、谈判(一般是在原价格上做折让)。

2、根据销售合同编制发货通知单,从本厂材料仓库中领出,发货给供应商。

3、给供应商开物资出售的销售发票。

4、货款一般采用“以货易货”方式,用销售库存物料的货款,冲抵给供应商的付款。处理流程如下:

(1)采购员与供应商签订“库存物资销售款冲抵采购货款的协议书”,甲乙双方盖章后,做货款的冲抵。

(2)财务部在销售回款中输入收款记录,金额为出售库存物资的合同金额,收款方式为“以货易货”,备注附加同供应商签订的货款冲抵的协议书。

(3)合同管理员把这笔货款分配给库存物资销售合同上。

(4)采购员编制采购付款通知单,付款方式为“以货易货”,通知财务部付款。

(5)财务部不做实际付款,但要做付款记录,付款类型为“以货易货”。

这种处置库存物资的好处如下:

1、原采购合同及采购发票、采购付款等单据均不变,不做原合同、入库单、发票、付款等单据的红冲(由于时间久,也无法红冲)。

2、库存物资销售的所得货款抵扣采购货款,不产生实际的资金往来,供应商也好接受。